注冊資本的登記管理已經(jīng)從實繳登記制調整為認繳登記制,很多人都理解為“認繳制”下,注冊資金可以認而不繳,那么真的是這樣嗎?下面嵐禾設計為大家介紹,公司注冊認繳制,不等于不繳付注冊資金:
問
認繳制下,注冊資金可以認而不繳嗎?
答
1:肯定不是的,這是一個誤區(qū),注冊資本認繳制,是在規(guī)定年限內是不用繳納注冊資本的,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,而不是永久免除;
2:注冊公司可以“認繳”,但這并不意味著注冊資本可以“只認不繳”,企業(yè)應該在承諾的認繳期限內繳納完畢,同時還應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;
3: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,最終還是要繳,是按照股東間達成的契約來繳,如果股東只認繳、不實繳,公司就是空殼。
分析
什么是認繳制?
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指在公司登記注冊時,股東可以不實際繳付、或只實際繳付部分所認繳的注冊資本,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規(guī)定的期限繳付,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為限承擔法律責任的制度。
舉例
1:如果你和你的合伙人,成立一家注冊資金為50萬元的公司,首先應該就投資比例協(xié)商一致,其次,決定50萬元的繳付期限;
2:按現(xiàn)在的規(guī)定,50萬元多久支付到位,一次支付還是多次支付完畢,完全由投資者個人決定,理論上可以達到零首付;
3:最后仍然要按所承諾的繳付期限和方式,將50萬元注冊資金繳付到位。
溫馨提示
在文章的最后為大家介紹,認繳制下的注冊資金不是不交,而是可以一次支付和多次支付,完全由投資者個人決定,所以由此可以知道注冊資金不是不交,只是時間長短問題。